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校园正常秩序,规范校园外卖服务全流程管理,防范校园外卖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二级学院、校内服务单位、全体教职工及学生。
第三条 依据“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多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施分级管理与分级响应机制,落实各级职责,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第四条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依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晰管理职责,制定安全规范,建立监管机制,积极预防并有效应对校园外卖的食品安全隐患及配送道路安全隐患,保障师生自由选择外卖服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 成立校园外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后勤管理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智慧安全警务处、后勤产业集团、明德源物业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校园外卖综合治理工作。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职责
(一)统筹校园外卖管控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协调各单位落实管控责任。
(二)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制定校内外卖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计划,定期开展检查,确保校内外卖食品安全。
(三)监督后勤产业集团优化校内餐饮与外卖服务,确保校内食堂菜品丰富、价格合理、供应及时,校内外卖平台运营规范。
(四)定期举办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五)畅通投诉渠道,接收师生意见、建议及投诉,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置。
(六)联合属地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对校园周边非正规外卖摊点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 智慧安全警务处职责
(一)严格执行门禁管理制度,禁止校外外卖配送人员进入学校。
(二)对批量领取校外外卖,严格落实取餐登记规定,教职工及学生需凭校园卡或身份证登记后取餐。对疑似从事营利性配送的人员进行制止,对制止无效者进行身份核实并登记,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联合处置。
(三)加强校园巡逻,用餐高峰期增加对学校围墙、教学及宿舍区外、食堂周边等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违规送餐行为并核查身份信息。
(四)科学合理规划交通设施,加设醒目标识,规定送餐车辆行驶速度,确保上下课人流量大时的行车安全。
第八条 党委学生工作部职责
(一)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晚点名、校园新媒体等形式,普及校外非平台外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违规配送的危害性,引导学生理性选择外卖服务。
(二)组织学生会干部、社团志愿者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呼吁学生选择证照齐全、可溯源的正规外卖平台。
(三)做好学生宿舍日常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加大用餐时段辅导员走访宿舍,对在宿舍内私自加工餐食进行校内售卖配送的学生依规处罚。
第九条 后勤产业集团职责
(一)负责引入资质齐全的优质校内外卖平台合作商,监督合作平台的运营与管理,把控外卖制作及配送各项安全环节,丰富平台商品品类,满足师生多元需求。
(二)优化校内外卖配送服务,监督平台配送团队实行统一培训、持健康证上岗,明确配送范围(仅限校园内)、时效与收费标准,保障配送安全与效率。
(三)提升校内食堂服务质量,增设低价惠民窗口、特色风味窗口,改善就餐环境。推出学生勤工俭学岗位,优先吸纳有兼职需求的学生从事校内外卖配送、食堂服务等工作,明确薪酬标准、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教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四)负责监督校内外卖平台设置的外卖集中取餐区的日常管理,安排专人维护秩序、清洁卫生,定期检修智能取餐柜,确保取餐安全便捷。
(五)监督合作平台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投诉处理机制,快速高效处理师生投诉,增强服务意识。对问题严重的投诉,后勤产业集团外卖负责人须知情并全程参与投诉处置过程,做好投诉登记处理台账。
第十条 明德源物业公司职责
(一)严格执行教学楼门禁管理制度,严禁教职工及学生携带外卖进入教学楼内。
(二)严格执行宿舍楼门禁管理制度,对携带大量外卖进入宿舍的学生进行制止,对制止无效者进行身份核实并登记,向后勤管理处汇报,由后勤管理处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联合处置。
(三)对宿舍区内未按要求存放的外卖,有权进行转移或清理。严禁非校内外卖平台送餐员进入宿舍楼。
第三章 安全标准与监管流程
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
(一)校内外卖平台合作商须具备合法资质,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二)外卖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等不合格食材。
(三)外卖配送车辆须符合交通安全标准,配送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佩戴工作证,统一着装。
第十二条 监管流程
(一)后勤管理处定期对校内外卖平台合作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合作商合法合规。
(二)后勤产业集团定期对校内外卖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定期收集师生对外卖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后勤产业集团和校内外卖平台合作商,督促其改进服务。
(四)对违规取送外卖、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行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校园外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第四章 多部门协作措施
第十三条 建立校园外卖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第十五条 发生校园外卖食品安全事件或道路安全隐患时,各部门应迅速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校园外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第五章 违规处理办法与学生权益保障
第十六条 对违规取送不听劝阻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批评教育效果不佳仍屡次违规取送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对煽动闹事、侮辱、威胁、殴打管理人员等情节严重的,按照《Ky开元集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十六条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 对校门口领取外卖信息登记中,使用虚假信息,盗用、冒用他人学生证件的,按照《Ky开元集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十五条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保障学生自由选择外卖服务的权益,不得采取极端措施限制学生选择外卖。对违规限制学生选择外卖的行为,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负责人按本办法落实管控责任,对管理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引发校园安全事件导致不良后果的,报教育集团、学校进行处罚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通知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