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值班宿舍的规范化管理,维护良
好的住宿环境,保障教职工休息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值班宿舍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 入住申请及管理
第三条
值班宿舍主要用于在校值班或晚班后无法回家的教职工提供临时休息场所,分男宿舍和女宿舍,使用期间严禁异性
入内。
第四条
教职工入住值班宿舍需通过学校 OA 系统进行申请,并经值班室管理人员审核批准。
第五条
值班宿舍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退房时间为每日早上 8:30 之前。特殊情况需延期退房的,需提前一日重新发起申请并告知管理人员。
第六条
入住教职工不得擅自转让、更换床位或留宿未经批准人员。
第七条
教职工不得擅自调换、多占、抢占、带走房间内公共物品,并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
第八条
教职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于休息室内。
第九条
教职工应节约用水用电,并保持宿舍内整洁。
第十条
教职工必须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损坏或丢失,需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第三章 纪律规定
第十一条
入住教职工须遵守本制度,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并注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二条
严禁在值班宿舍内酗酒、打架、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三条
禁止在宿舍内随意刻画、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教职工应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七条
教职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应锁好门窗。
第十八条
如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九条
如遇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尽快联系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教职工应保持宿舍内个人卫生,做到勤打扫、勤洗衣、勤通风,保持床铺整洁。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宿舍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行为。
第二十二条
值班宿舍公共区域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清洁,教职工应配合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学
校将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对卫生状况良好的宿舍给予表扬,对卫生状况较差的宿舍
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应共同维护宿舍卫生环境,共建文明宿舍。
第六章 违规处罚
第二十五
条
教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
对违反本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一段时间内申请入住资格;
对造成公共 财产损失,需照价赔偿并承担维修费用;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将定期对值班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住宿环境。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